民族教育将迎来新一轮发展

05.11.2015  14:04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全会提出,今后5年,我国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民族发展的根本在于人才,人才培养的根本在于教育。”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院长苏德毕力格表示,全会在教育方面的决策,体现了中央促进教育公平的决心,彰显了中央对落后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群众受教育权利的保障及实实在在的关怀。

    据国家民委经济司的最新数据,我国民族八省区还有贫困人口2205万。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李忠斌认为,这些贫困人口及家庭因支付能力所限,无法享受更高层级的教育。中央为民族地区困难群众提供资金上的支持,让更多的孩子能完成高中阶段的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这将全面提高民族地区劳动者的技能素质,为民族地区脱贫致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动能。

    “国家应优先在‘老少边区’普及高中教育。”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巴战龙表示,尽管民族地区资源丰富,但“生态屏障区、水系源头区”等生态功能区定位,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族地区的大力发展。然而,“美丽中国”的建设不能以牺牲民族地区发展为代价;要有“绿水青山”,也要有“金山银山”。在巴战龙看来,中央的教育决策将惠及民族地区,为其探索“高发展、低代价”的发展新路子夯实人才基础。

    在充分肯定全会的教育决策对民族地区发展意义重大的同时,专家们也表示,政策重在落实,“好事更要办好”。

    “根据我的田野调查和已经了解掌握的情况,截至目前,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差异仍很大。既有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也有处于全国垫底水平的凉山彝族自治州。即使在同一省份内,差异也有可能很大。”巴战龙建议,相关部门在具体政策制定时,一方面在思想认识上要“不算小账算大账,不算糊涂账算明白账”;另一方面在实践操作上要实事求是、准确分类,突出重点难点、体现优先倾斜。

    当前,我国已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但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尤其是边远、贫困及民族地区,农村初中辍学率仍然较高。李忠斌认为,要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落到实处,有一些问题必须要解决:首先要让各族群众充分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提高其接受教育的积极性;其次是改善高中及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条件,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培训,让学生们学到实用的技能;再次是政府、社会、学校等要多方努力,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实现毕业学生的充分就业;最后,要管好、用好资助资金,要把资金落实到每个家庭和个人,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