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气象和林业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强化安全生产

14.07.2017  22:06
    近日,石柱县气象局联合该县林业局下发《关于在全县涉林企事业单位开展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涉林企事业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工作。     该《通知》要求,各涉林企事业单位要明确分管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恶劣天气安全生产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建立汛期安全生产、恶劣天气安全生产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处置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演练,建立安全避难场所,储备必要的应急减灾物资;要安装符合要求的防雷电、防暴雨等安全气象设施,定期申报检测,确保气象设施有效运行;要将涉林业企事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保卫人员的手机主动纳入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接收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启动应急预案;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工作档案。     《通知》同时指出,气象和林业将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定期对涉林企事业单位的气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同时要求到2017年底全县涉林业企事业气象灾害敏感单位安全覆盖面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