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简化新建中型水库停建通告审核工作程序  

19.04.2019  13:20

    为加快推进全市中型水库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经2019年第十一次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新建中型水库可研报告技术审查时,经市水利局组织可研专家评审会基本确定正常蓄水位后,即启动停建通告审核:对不跨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的中型水库,市水利局书面反馈审核意见后,由区县(自治县)政府发布通告;对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区跨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的中型水库,经市水利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查发布。

    该行政审核工作程序的改进完善,改变了以往由市水利局出具正式的可研报告技术审查为前置条件、实物详细调查工作周期延长的制约因素,有利于项目业主及其委托单位及时开展淹没区实物详细调查、确认汇总成果。较改革前单个项目可提前2个月以上的前期工作时间。

    (稿源:安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