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开展水污染防治和“河长制”专项督查

27.12.2016  12:36

  为全面落实《双桥经开区苦水河、太平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发挥督查鼓励先进、督促后进作用,促进苦水河、太平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12月上旬,双桥经开区办公室、纪工委和环保局对各有关单位完成苦水河、太平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年度目标任务情况和落实“河段长”制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内容包括河湖管理责任体系、河湖治理与执法情况、河段清淤清漂以及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进展等情况,督查结果以专项督查的形式予以全区通报并作为全年综合目标考核依据,以此促进了“河长制”全覆盖、常态化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