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三项新举措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10.10.2017  11:27
  2017年以来,彭水法院采取多项举措,有针对性地推进巡回审判工作,使案件当事人不出乡、不出村、不出社,甚至不出家门,就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审判服务,受到辖区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誉。今年1-9月,共巡回审理各类案件54件,收获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完善巡回审判便民机制。彭水法院紧紧围绕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司法需求,把落实便民、亲民的举措放在首位,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使巡回审判成为法制宣传、司法便民的新窗口。公布庭室负责人、法庭干警的手机号,当事人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把立案所需的材料咨询清楚,不让当事人跑回头路,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积极探索固定巡回审判点与流动巡回审判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对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案件积极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彰显司法人文关怀,让老百姓真切地体验司法为民带来的便利。

  二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把巡回审判活动同指导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相结合,利用固定巡回审判点职能作用,加强与当地司法所和基层组织的联系,指导当地民调组织快速有效调处纠纷,并帮助其不断提高调处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在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综治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村组干部中选取巡回审判联络员,负责巡回审判的协调、联络、调解工作;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布派出法庭干警、巡回审判联络员联系电话,既可预约立案,也可上门立案,减少当事人诉累,缩短审判周期。

  三是建立巡回审理安全保障机制。合理调配警力和合理分配人员,既要保证巡回审理过程中的庭审安全,又要确保驻守法庭人员在接待上门办事群众中的安全问题;对确有必要开展巡回审理又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的案件,重点突击,优先处理;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人民陪审员知案情、识乡情和熟民情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法庭化解安全隐患;争取乡镇、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人力支持,加强庭审安全保障工作;对计划开展巡回审理的案件,预先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增加对庭审安全的预见性。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