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五条措施提升议案提案办理满意率

05.05.2016  12:21
  彭水县法院五项举措切实做好意见建议等议案提案办理工作,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100%。2012-2015年间,彭水县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充分肯定县法院工作成绩的同时,对法院工作提出了26条意见和建议。

  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坚持将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作为提高人民法院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途径,强调落实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决不是可有可无的选择项,而是必须完成的必答题;严肃纪律要求,坚持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列入法院各部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坚持在每年“两会”结束的当日或次日,召开院务会研究落实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明确办结时间和办理效果。

  二是细化梳理分类。认真研读分析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分门别类梳理为案件诉讼、执行兑现、司法便民、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5个大项,从强化办案程序规范、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强化判后答疑释明、强化便民举措落实、强化执行兑现效果、强化裁判文书上网、强化司法公开机制、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强化业务素能提升、强化司法廉洁教育10个方面,切实加强审判管理和能力建设,努力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三是明确承办责任。按照建议意见内容,明确牵头领导、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责任,实行“任务包办、责任包干”。对涉及需要院内多部门协作办理的意见建议,由牵头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四年间,院长牵头承办2件,其他6名院领导牵头承办24件,同时分别有11个部门和26名人员具体承办过对意见建议的办理,均在规定时限内圆满办毕。

  四是严格办理质效。把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作为落实“三严三实”、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抓手,要求承办部门必须按照“上门征求详细意见—拟出初步答复意见—再次上门征求意见—完成正式书面复函—提交党组会议讨论—正式答复代表委员”6个步骤严格办理,能够及时办理的必须在每年7月底前办结,有整改内容的必须将整改措施和效果报告代表委员;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办理落实的,及时认真报告情况,努力争取理解支持。

  五是强化日常联络。不断完善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机制,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每年分别针对代表、委员举办1次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每季度至少邀请1次代表、委员集中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每年举办3次以上有代表、委员列席参加的法院工作新闻发布会。强化日常联络,编辑“致代表委员公开信”和制作图文并茂的“法院年度工作报告”报告法院工作,年内分别上门回访1次代表委员对议案提案办理的意见建议,人代会前组织党组成员带队上门征求对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报告法院工作,2015年以来法院微博、门户网站和彭水手机报的形式向代表委员发布信息643条。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