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多措并举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1.03.2017  02:34
  近年来,彭水法院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合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开辟妇女儿童类案件“绿色通道”。彭水法院自家事审判改革实施以来,及时组成家事审判合议庭,对涉及侵犯老年、留守妇女儿童权利的赡养、离婚、子女抚养类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政策,对拐卖、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类案件坚持严打、快打方针。对经济条件困难或立即需要司法救助的妇女儿童,及时审批减、缓、免交诉讼费手续,并迅速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对家暴类案件,做到财产分割、未成年子女抚养有利于受害人原则。

    二是健全“反家暴”“反性侵”联动机制。彭水法院与县公安、民政、妇联、各基层组织、医疗机构,以报警记录、出警记录、诊断报告等为依据,联合建立《施暴前科备案登记表》,充分发挥便民诉讼联络员作用,与各社区、村委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沟通、协作案件15起,共同做好家暴、性侵类案件调查、记录工作。以期同步实现“反家暴”“反性侵”预防与惩戒目标。

    三是注重心理疏导与案件回访效果。选任6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干警担任心理疏导员,并通过购买社会服务,与市内科研教育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婚姻家庭咨询机构、医院等实现对接,充实心理疏导人员力量。在民政局设立婚姻咨询与心理疏导室,派驻一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家事审判法官,对139名离异家庭子女、受家暴、性侵妇女儿童给予心理疏导,提供法律帮助。

    四是拓展宣传途径,提升维权意识。我院通过成立普法小组,定期“送法下乡”等方式,先后开展巡回审判3次,定期发放宣传单(册)386份,制作宣传栏、播放微电影6次,开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专题讲座3次,现场回答老百姓提问数30余次,竭力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