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发证及继续教育培训的预备通知 

10.04.2015  11:49

渝水办〔2015〕63号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度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发证
及继续教育培训的预备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水利(水务)局、市水投集团、有关施工单位: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安监(2011)374号)和《关于抓紧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准备工作的通知》(办建管﹝2004﹞127号)要求,市水利局负责我市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以下(含二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发证;并承担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发证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考核对象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对象为:市内及市外在渝入域登记备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见渝水基〔2012〕4号)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下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安全生产考核办法

    (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分为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两部分,知识考核和能力考核合格后,由市水利局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知识考核以闭卷考试形式进行,培训结束后即组织统一考试。

    2.能力考核包括对被考核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业绩等的考核认定。

    (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下资质施工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标准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三)提交相关材料要求

    1.《水利水电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单位签定意见后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须持建造师证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6.1寸彩色半身近照1张(办理考核合格证用)。

    申报材料原件由我局办理人员审查核实后退还。

    (四)考前辅导

    为帮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我局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需要,组织考核前培训,聘请有关专家授课。

    培训考核教材采用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学员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认真学习有关规定,积极组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

    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1.凡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已经取得市水利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满3年,并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人员,必须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继续教育培训,否则不予办理考核合格证延期手续。

    2.培训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施工技术规程,邀请有关安全专家授课。

    3.具体收费标准见正式通知。

    四、时间、地点安排

    正式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见重庆水利水务网(http://www.cqwater.gov.cn)公告栏。

    五、其他

    1.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及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统一管理,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利局建管处。在执行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告知市水利局建管处。

    2.请各区县水利局、市水投集团及时通知当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按本《通知》要求抓紧办理,并将报名表于4月25日前反馈市水利局建管处汇总(见附件3、4)。为保障考核学习培训质量,从通知即日起开始报名,超过300人后不在受理。

    3.凡需办理2015年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延期手续的单位,请于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按市水利局《关于转发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水基﹝2011﹞68号),由单位统一报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延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5),办理相关延期手续。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不得办理延期手续:

    (1)企业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发生1起及以上重大、特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2)项目负责人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在工程项目发生过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且本人负有责任的。

    6.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因个人单位调整,证件遗失,单位名称变更等,凭有关有效证明材料,并填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单位盖章并电子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见附件6)。

    文件下载请登录:重庆水利水务网公告栏查询(http://www.cqwater.gov.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唐兴凯89079239

    陶  颖89079026

    章  芸88956365

    所有报名表格传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其他资料在正式报到时交相关人员审查。

    附件: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人数一览表

    3.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班报名表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延期申请汇总表

    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表

附件下载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