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南大街司法所法律援助赢“点赞”

13.06.2016  18:08
    近日,永川区南大街司法所成功为辖区31户农户讨回租金24.4万元,赢得百姓“点赞”。

  永川区南大街兴隆村村民李某与胜利社区居民曾某于2008年承包了兴隆村31户村民104亩田地(水田、干田、土)用于养鱼。合同约定:水田租金每年每亩按叁佰公斤稻谷计算,干田租金每年每亩按贰佰伍拾公斤稻谷计算,土租金每年每亩按壹佰柒拾伍公斤稻谷计算。价格以承包当年五月初市场价为准,支付时间为当年四月三十日前。合同签订后,二承包人在田地里养鱼,按期支付了前五年的承包费用,2015年起,李某和曾某便不再支付租金,至今累计应支付租金共计24.4万元。

  农户多次到街道办事处要求协商解决,办事处指定司法所处理,但由于二承包人外出无法联系导致协调未果。鉴于此,为了保住诉讼时效,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司法所多方搜集证据、代拟起诉状、指导立案、开庭等,帮助农户讨回了应得租金,至此,这起历时一年多土地流转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法律援助,引导了群众依法正确化解社会矛盾,增强了他们的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