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用服务提升“软实力”

27.04.2015  12:43
        永川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待群众来访过程中,始终坚持“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积极探索窗口服务新模式,有力提高了窗口接待“软实力”。

  一是“听其声”,耐心倾听摸案情。工作人员在接待当事人来访、来电时耐心倾听其诉说,了解事情发生经过、前因后果、存在困难等,通过倾听,找准问题的关键,为准确解答打下基础。坚持努力做到“三不”,不了解案情不匆忙回答、不熟悉业务不作肯定回答、证据不全的不作预期回答,提高解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解其气”,释法说理消怨气。对在维权途中遭遇“挫折”,来访时情绪激动、有怨气的群众,在摸清案情、了解问题关键的基础上,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不仅要求工作人员从法律专业角度诠释问题,还要求全方解读当事人的心理活动,消除当事人的怨气,为解决纠纷创造条件。

  三是“换其位”,教育引导促理解。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要求不“生硬”回绝,做到换位思考,一方面详细解答法律援助的现行政策,明确告知当事人不能获取法律援助的原因是什么,使当事人“心服”;另一方面,注重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合理途径解决纠纷,积极为当事人出谋划策,对症下药,提出具体维权方式方法以及必要的风险提醒等,使群众“舒心”而归。

  四是“明其意”,简化手续提效能。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的,立即为其办理申请手续,利用信息化办公优势,通过网上审批、直接打印文书等简化手续,做到受理案件“零等待”。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所需材料。对于即将过诉讼时效,实行先受理、后补材料的做法,提高办事效率。

  五是“跟其行”,全程跟踪求实效。在咨询时,详细记录当事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资料,便于有问题时及时回访。在案件办理中,掌握当事人的心理、行为动态,了解其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意见与建议,根据案情需要安排旁听,提高案件质量。案件办结后,掌握执行情况,保障受援人的权利得到实质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