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局强化农村流动经营情况监管

05.06.2016  18:19

针对目前众多“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通过现场推销、流动经营等方式流向广大农村地区的现状,永川局采取三项措施,严格落实流动经营户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备案登记手续,保障农民消费者利益。

一是严把主体资格关。对农村地区举办活动、推销商品的流动经营户,一律要求其事前到辖区工商所进行备案登记,提交包括经销商、生产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厂方生产许可证在内的多种主体信息材料,以及经销商品的合格证,检测报告、注册商标证、强制认证等商品信息,留样备核。备案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负责人身份信息、经销商品种类、活动开办地点、活动持续时间等内容,对手续不齐全的经营户不予登记备案,压缩不法分子钻空子的机会。

二是多级联动广布控。通过加强与地方政府、派出所、村(居)委的联系,构建多级联动机制,一旦有外来经营户进入辖区开展推销活动,工商所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消息,确定经营者信息情况。对通过登记备案的经营户,联系村(居)委进行动态监控,监控其产品是否与登记备案情况一致,是否存在虚假宣传、价格虚高的情况。一旦有上述违法情况出现,由工商部门、辖区派出所进行清理、规范、处置。对于未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和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申请未通过的经营者,一律不允许到辖区开展推销活动。

三是消费维权监管。一方面,加强宣传,通过村(居)会议宣讲、广播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谨慎购买现场推销、流动经营产品等,消费者可以通过正规商场或者产品官网,对相同类型、同等功能的产品进行比较,自觉抵制“低价优惠”和“免费赠送”等诱惑。另一方面,充分利用12315平台,鼓励辖区群众积极向工商所反映可疑情况,并及时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强化流动经营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制售不合格产品行为。(永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