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局推动年报工作有序开展

17.05.2016  01:34

为加大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推动年报工作开展,永川局从宣传、助报、抽查入手,发放海报,助报市场主体,规范式抽查。

一是撒网式宣传,突出一个“广”字。为提高公众对年报工作的知晓率,该局除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等常规手段对年报工作的意义、操作程序、注意事项等进行宣传外,还印制了年报宣传“海报”,“海报”分自带不干胶和不带不干胶两种,自带不干胶“海报”主要张贴于各工商所办事窗口、镇街政府和社区居委会便民服务窗口、金融机构窗口等;不带不干胶“海报”主要用于弥补自带不干胶“海报”不足部分、发放给初次从事年报主体以及需要了解掌握年报相关法规知识的主体。

二是选择性助报,突出一个“”字。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文化程度的经营者,该局采取选择性助报的形式,提高市场主体年报率。一方面,从工商所咨询年报工作的群众中,选择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的经营者,帮助其注册、登陆并填写企业年报信息公示相关内容;另一方面,针对群众所反映出的在年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安排专门人员解答、助报,帮助其解决操作问题,提高市场主体年报率。

三是规范式抽查,突出一个“”字。为防止市场主体在填写公示信息时“瞒报”“错报”“假报”“漏报”,该局通过抽查的方式对市场主体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全部信息进行检查。运用信息比对、书式比对、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核实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公示信息的时效性是否符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是否可以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取得联系等,以此规范市场主体的年报行为。(永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