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法院:“四个注重”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04.06.2015  18:43
  永川法院注重从能力培养、规范制作、文书校核、质量评查等四个环节着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

  一是注重法官能力培养。分业务条线成立调研小组,要求每年完成1个调研课题,通过开展读书会、专题讲座、法官沙龙等活动,营造良好学习和调研氛围,要求法官每年至少研读书籍2本,撰写调研文章1篇,不断丰富知识积淀,修炼法理“内功”和写作“基本功”,提升裁判文书写作的说理透彻性和文理通达性。加强“一线磨砺”,选派青年法官到镇街担任政法书记助理,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民风民俗,丰富青年法官基层生活经验,使裁判文书写作更“接地气”。

  二是注重裁判文书规范制作。按照市高法院统一格式标准,对文书字体、字号、行间距、页边距等基本事项进行统一规范。精心挑选具有代表性、多发性和类型化特征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典型案件,编写16份裁判文书范本,为法官制作类案裁判文书提供案件说理、常用数据计算、术语表述等参考,提高裁判文书写作质量。

  三是注重裁判文书校核。建立三重校核过滤机制,严把文书“出口”关,防止带病文书出门。案件裁判文书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对当事人基本信息、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基本格式等内容进行全面校核,再由具有审核权限的审判长、庭长或分管院领导对案件法律适用、裁判结果进行校核审签,最后由专门校核工作组对文书格式、案件字号、当事人身份信息、文字表述、语言逻辑、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校核,并制作《裁判文书校核登记表》如实反馈校核意见。1-3月,共校核裁判文书409份,发现并纠正错误瑕疵126处,同比下降72.7%。

  四是注重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建立裁判文书校核监督评查长效工作机制,由政治处会同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业务部门,将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裁判文书全部纳入监督评查范围,对已结案件裁判文书按10%的比例进行定期抽查。评查结果纳入部门考核和法官个人业绩档案,评查发现裁判文书存在问题的,扣减案件承办人及校核组所在部门质效分数。1-3月,共评查裁判文书816份,发现问题166处。 来源:永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