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法院:深入院坝开庭 为基础群众撑起司法“保护伞”
02.11.2016 01:10
本文来源: 法院
2016年4月20日,被继承人詹某在广东省一陶瓷公司上班途中,突发脑溢血后晕倒,后住院治疗多日病情依旧未能好转。6月12日,詹某的妻子黄某等人与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由公司支付詹某的各项补偿共计215 000元。
次日,詹某病故。詹某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套、补偿款若干及众筹而来的尚未用完的医疗费等遗产,各继承人之间就遗产的分配经多次协商无果诉至本院。本案有被告已85岁高龄,为了方便原、被告诉讼,维系家族和谐,本案法官张艳于9月19日到原告住所开庭审理了本案,在审理中发现,詹某还与湖南省一女子非婚生育一子女,故10月19日再次巡回开庭。
因庭审时联系当地村委会,组织当地群众旁听,深入院坝开庭,得到了原、被告及在场群众双方的一致好评。因法院严谨的工作态度,85岁高龄的詹某之父对遗产的分割并无意见,但对法院亲民的工作作风深为感动,激动的说出了一开篇的话。现本案正在进一步调解过程中。 来源:永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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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2016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