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首次发布普法责任清单

24.05.2018  16:28
5月21日,江北区普法办向社会发布了《江北区2018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65家区级部门和12个街镇的年度普法责任。这是江北区开展普法工作30余年来首次发布的普法责任清单,让普法从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3月初,各街镇各部门根据江北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在普法理念、机制、内容、方法、载体等方面积极谋划,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即年度普法责任计划。经区普法办审核,汇编为《江北区2018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发布。通过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促使国家机关认真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发挥“谁执法谁普法”职能作用,积极调动资源优势,提升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了法律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江北区普法责任清单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明确了普法责任主体和首要任务。普法责任主体涵盖了各街镇各部门,明确了普法首要任务是宪法、监察法。二是责任内容突出项目化。责任清单除了要求国家机关将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外,还根据其工作职责列明重点项目,如将“食品安全宣传周”项目列为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普法责任,将“升学季·放飞梦想,青春与法同行”学生旁听庭审项目列为区法院、区教委、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等普法责任。三是落实责任考核制度。规定以抽查、专项检查和社会第三方评议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未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并与全区处级干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