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法院“七项措施”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17.06.2015  13:13
  江北法院出台《关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落实七项措施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认真研判新常态下司法需求。深入党政机关、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街镇社区,调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厘清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涉法涉诉问题。延伸审判服务职能,针对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向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二是深入推进平安江北建设。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以及涉及招商引资、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城乡建设的职务犯罪。妥善处理因征地拆迁、国资国企改革、医药改革、劳资纠纷、房地产开发、涉众性经济犯罪引发的群体性案件。做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探索创新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机制,全力保障社会稳定。

  三是依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妥善审理国资国企改革案件。妥善审理企业破产重组、破产清算、股权转让、企业改制案件,支持优势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对符合产业规划、发展前景良好但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慎用强制措施,助其渡过难关。妥善审理涉及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创新科技产业的案件,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是营造安全宽松的融资环境。助推金融中心建设,妥善处理各类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纠纷,优化企业融资环境。妥善审理涉及政府部门的债权债务、城市建设投融资、政府采购纠纷,依法保障PPP投融资试点工作。充分发挥金融审判庭职能,定期发布金融纠纷典型案例、《金融审判快讯》,为相关部门加强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智识支撑。

  五是推进重点工程和城镇化建设。助推九大重点工程建设及工业园区升级发展,妥善处理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安置等各类纠纷,依法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拆迁工作。推进两江鱼复法庭建设,集中审理与该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楼宇仓储租赁、加工承揽、物流运输等新类型纠纷,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妥善处理鱼嘴、复盛、五宝地区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各类案件,为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六是着力促进民生权益保障。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确保应受理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推进“庭审进街镇”、“审务进园区”、“法律进课堂”等活动,优化基层司法服务。强化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深化执行联动机制,集中开展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及时兑现裁判权益。全面推进司法公开,整合公众服务网、法院APP、微博、微信等载体平台,构建阳光司法机制。

  七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完善诉访分离机制,将涉法涉诉信访引入法治化轨道。畅通信访监督渠道,通过远程视频接访、举报电话、院长邮箱等,引导信访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来源:江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