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法院民一庭荣获“重庆市巾帼文明岗”

27.12.2017  11:00
  江北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现有14名干警,其中女干警7人。她们以女性特有的温暖、细腻和严谨,积极投身审判事业。2017年1-11月,该庭办案5946 件,法官人均结案425件,案件调撤率达78 %。在朱敏庭长的带领下,该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彰显家事审判人性关怀,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因全庭干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成绩突出,荣获“重庆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一是法官倾情调解传递司法温情。11月24日清晨,邹某带着“依法为民做主,捍卫法律尊严,伸张社会正义,维护妇女权益”的锦旗来到江北法院,对民一庭凌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表示感谢。据了解,今年4月,邹某向法院起诉与丈夫杨某离婚。邹某与杨某婚后常为经济问题、孩子抚养和婆媳关系等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纠纷,杨某曾对邹某恶言辱骂和殴打。在诉讼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孩子的抚养权和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争执不休。经多次开庭和法官数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离婚协议。法官倾情调解让邹某感受到了寒冬中司法的温情,彰显了家事审判人文关怀。

  二是首开“人身保护令”,敢对家暴说“”。2016年,李某向江北法院起诉离婚,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江北法院民一庭何法官对相关事实进行核实后,认为其丈夫存在家庭暴力行为,李某以后仍将面临家庭暴力的危险,于是根据《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李某的丈夫对其实施家庭暴力。同时,法官告知其丈夫不得对李某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将依据《反家暴法》,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如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和居民委员会将共同协助监督李某的丈夫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实施以来,总计发出了4份人身保护令,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与此同时,江北法院与江北区妇联、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分局等单位共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为老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法律帮助。

  三是打造家事审判专业化团队。江北法院抽调专业知识过硬、审判经验丰富、办案耐心细致、擅做调解工作的女法官组成专门的家事审判合议庭。注重心理学与司法审判的融会贯通,打造以法官为主的专业调解队伍。2016年有1名法官取得婚姻家庭三级咨询师证书,2017年选派3名法官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为了让青年法官快速成长,该庭保持“师傅带徒弟”的优良传统。青年法官承办的疑难复杂案件,民一庭庭长及资深法官会进行指导,不断提升青年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调解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四是注重亲情修复提高家事审判质效。根据感情基础、矛盾程度、心理状况和既往历史,成立由资深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家事调解员)组成的评估小组,由评估小组对家事案件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个性化的亲情修复方案。对情绪对立严重、亲情伦理迷失的案件,在裁判文书中编写法官寄语,引导当事人正确取舍,修复亲情。对难以修复、矛盾突出的案件,特邀心理咨询师、双方亲属组成专门的调解团队,开展个案调解,弥合亲情分裂。对涉及财产争夺、子女抚养的案件,指导当事人填写《夫妻财产信息采集表》《子女抚养信息采集表》,在明确争议焦点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唤醒当事人的情感公约数,最大限度提高修复成功率。 来源:江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