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江南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26.01.2015  23:02
        为加强“两会”及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2015年1月20日上午,长寿区江南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制教育活动。

  首先,江南司法所所长唐放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了《<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摘要)》、《<重庆市社区矫正人员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办法>(摘要)》、《<重庆市社区矫正人员行政考核奖惩办法>(摘要)》,重申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在思想上要始终紧绷“守法”这根弦。

  针对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的活动,司法所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要牢记身份,摆正自身位置,严格要求自己;二是要严格春节期间请销假制度;三是要严禁酒后驾车、赌博、寻衅滋事等现象发生;四是要增强社会、家庭责任感,积极融入社会,自觉接受帮教。

  另外,司法所着重对矫正对象在“两会期间”的活动进行规范,要求矫正对象合理表达诉求,依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禁止参与群访、集访、闹访事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相关规定。

  本次教育活动,有效警示了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对象也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接受矫正,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