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三个担当”强化安全工作

27.07.2015  20:54

为把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更实,抓得更细,抓得更好,江津区以“三个担当”强化安全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安全工作共同担当。严格按照区委《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让安全工作共同担当体现在实际工作之中,真正做到“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

二是突出安全监管重点,安全工作勇于担当。各镇街、特设机构、区级部门针对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突出监管重点,认真履职,切实负起责任,敢于担当,大力作为。要在其位,谋其政,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做到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

三是提高业务知识能力,安全工作能够担当。能够担当,要靠知识武装。只有虚心学习,不断实践,认真总结,练好内功,才有能力有实力能够担当。要运用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切实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