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江津区中心医院冠心病、起搏器介入诊疗技术试运行的公示

23.12.2014  20:04

 

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委托重庆市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核机构对江津区中心医院开展冠心病、起搏器介入诊疗技术的准入审核检查,经我委审定,准予江津区中心医院试运行开展冠心病、起搏器介入诊疗技术。

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周(2014年12月8日-12月15日),公示期内若有疑义,请与市卫生局医政处联系。

联系人:冯江,联系电话:67794884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