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出新招

09.10.2016  15:04

为有效防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江津区采取四项新招在全区开展第四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一是表格督查。此次督查,采取表格形式,把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特殊作业管理情况;“两重点一重大”管理情况;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等督查内容进行细化,分成若干项检查内容。要求督查组严格按照表格内容督查,检查结果必须明确是“符合”还是“不符合”,并列出存在的问题。

二是随机抽查。要求督查组采取询问座谈、查阅资料、组织问卷抽查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查,对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共102家企业进行督查。随机抽查的方式,能够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好自查,按照督查内容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每月通报。区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派专人对督查资料、表册、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分析、整理,并形成综合督查报告,对督查情况进行每月通报。

四是约谈警示。在督查工作中,针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企业,将及时下达《江津区安全生产约谈通知书》,对其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同时,如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一律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