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坚持”全面推进河长制落地生根

11.05.2017  01:44

  为维护河库健康生命,为实现河库永续利用,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江津,江津区通过四个“坚持”,全面推进“河长制”落地生根。

  一是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主导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处理好产业发展与河库管护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坚持占补平衡,促进河库休养生息、维护河库生态功能。

  二是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完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创新社会公众参与的河库管理机制。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立足不同镇街不同河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库内外,实行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水体、陆域污染同时治理,解决好河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四是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的分级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