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开展教育科学管理行动

16.03.2018  05:10

2018 年,江津区以加快构建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为目标,深入开展教育科学管理行动。  

一是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将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纳入各类学校干部培训内容。指导各学校根据《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学校管理清单制度的通知》,完成学校管理权限清单清理,完善相应议事规则及办事程序。召开全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专项督导“回头看”会议,深入推进学校管理科学规范。评定区级依法治校示范校5所。  

二是实施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贯彻落实《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结合全市校长职级制改革步伐适时完善校长工作管理体系。继续推进校级干部高端培训和省际交流。举办好各种形式的教育领导干部论坛。指导学校加强中层干部培养和班主任队伍建设,修订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全市第8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决赛。  

三是全面完善教育考核评价机制。 完成教育评价专项课题研究。结合市教委相关文件修订出台并施行《江津区学校综合督导评估实施意见》。分步建立完善对学校的各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继续推动督导评价与干部考核等有机整合,根据工作重点确定2018年专项督导内容。指导学校建立基于“立德树人”的质量考核机制。指导学校完善民主评议相关工作机制。开展好“最美教师”“百姓身边的好学校”等评选活动。  

四是提高政府教育保障服务水平。 以深化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教育放管服改革,提高教育政务服务水平,指导各试点单位完成相关经验总结和课题结题。出台归口管理“三评一查”的文件,规范区级相关部门管理学校的行为。认真贯彻《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江津区教委机关业务指导清单(试行)>等2个业务指导清单的通知》,适时清理调整部分指导事项,加强对学校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健全教育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实施1-2次综合执法检查。持续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办学基本条件,大力提升政府教育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