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强化教育督导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08.11.2016  18:41

 

去年以来,江津以务实推进全国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综合试点为契机,着力强化教育督导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健全教育督导体制。 今年2月,江津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主任,区教委主任为常委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为副主任,编制、发改、科技、财政、人事、国土、规划、建设等区级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作为办事机构,配备主任、副主任各1名,专职督学5名。该委员会的设立,标志着江津在构建督政、督学和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相结合的督导工作机制以及建立区级涉教部门联动机制上迈出重要步伐,将更好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的职能。

      二是出台“两个意见”,打牢制度保障基础。 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江津府发〔2016〕32号),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基本要求和工作职责,提出了从完善对镇街和区级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年度考核制度等“五个方面”建立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等“三个重点”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从建立条件保障机制等“四项举措”强化教育督导工作保障措施。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出台《江津区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的意见》(津教督委〔2016〕2号),提出从完善教育督导机制、科学设置督导责任区、落实工作实施设备和工作经费等方面强化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明确了责任区的基本职责、责任督学的经常性督导内容,制定了强化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的相关措施。

三是建立“三级督导”体系,充实教育督导力量。 今年10月,江津设立了津东、津南、津西、津北、津中等5个教育督导责任区,配备教育督导责任区主任、副主任21名、责任区督学30名,调整充实了片区教育督导力量,有利于发挥学区教育督导职责,推进教育监管重心下移和关口前移。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聘任67名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并将姓名、职责、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在各中小学校门口等显著位置挂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教育督导室—片区督导中心—学校督导室”三级督导体系的建立,为层层落实教育督导责任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是组织一批专项督导,注重体现督导实效。 今年以来江津紧密结合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工作实际,坚持“一校一策”狠抓到底,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坚持结果导向求实效,对症下药,精准督导,进行档案建设及功能室建设“到校蹲点”专项督查,开展“校园文化建设”评比专项活动,召开6场“义教均衡”迎检样板学校现场会,组织区级迎检档案建设专项督导,召开迎检专题推进会,以专项督导的“利器”有力推进了“义教均衡区”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市政府综合督导并为迎“国检”厚植基础。此外,五大教育督导责任区对所辖各学区学校进行“一校一策”专项督导,及时发现、梳理、解决和上报督导情况,保证了督导责任层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