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0.04.2015  14:37
    4月13日,市普法办转发了《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通知》(渝普法办〔2015〕12号)的通知,江津区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先进区,标志着该区依法治区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在江津上级党委坚强领导下,江津区司法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了法治区县创建活动,“六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落实,全区法治创建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江津区司法局将继续围绕依法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全民普法守法专项工作组的各项工作,为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