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购置植保无人机可获补贴

19.02.2019  01:11

本报讯(记者 陆海银 实习记者 漆堂林)近年来,随着土地集中化、规模化经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断壮大,给植保无人机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昨日,记者从区农委了解到, 2018年至今购买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的植保无人机可申报补贴。其中,单旋翼植保无人机每台补贴2.9万元,多旋翼植保无人机(含电池)每台补贴1.6万元。

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的对象为:江津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者),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机暂不予补贴。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资金的申请兑付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年度补贴试点资金额度用完即止。

那么,补贴对象应具备哪些条件呢?区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补贴对象应拥有一定数量的经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已完成一定规模的植保作业量等。另外,购机者当年在本市辖区内完成单机植保作业面积200亩及以上,方可申报补贴。

区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购机者可于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购机者注册登记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另外,购机者跨地区稳定从事无人机植保作业服务的,也可在植保作业服务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

申请补贴时,购机者还需向镇街农业服务中心提供以下材料:购机者生产经营组织登记证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书,领款人邮政储蓄银行卡(折),购机发票,不少于200亩的单机作业量凭证。以上资料提供原件的同时,还应提供一套相应的复印件。市民如有疑问,可到当地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