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局抓好企业信用监管

10.09.2015  12:28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江津局通过三项措施,扎实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工作。截至6月底,全区已有10952户企业、42694户个体工商户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报。

一是加强宣传抓落实。该局在江津日报、江津网等媒体上多次刊登公告,向社会告知各类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的时间、内容、网址及相关事项。以基层所为单位,深入企业宣传、指导、服务,同时结合“院坝会”等活动,进一步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指导其及时履行企业信息公示义务,引导企业注重自我规范,增强信用自觉性,共同推动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落实。

二是加强指导抓实效。为确保工作准确出实效,该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指导工商所充分运用书面检查、实地检查、网络监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实地走访对比该企业的登记、经营等相关情况是否与企业登记事项、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相一致,开展电话核查、走访核查、登记档案核查等方式加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并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经营业主反馈。

三是加强抽查抓质量。该局认真组织开展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在做好抽查工作的同时,加强跟踪督导,及时回应各工商所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收集、分类整理问题收集反馈台帐。同时,对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流程、表格文书是否符合工作要求等作详细分析,对理解不准确的条款,积极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不断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成效。(江津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