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法院“四制宜”破解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难题

28.07.2015  13:57

    针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类案件,江津法院总结办案经验,整合落实“四制宜”办案模式。今年1-6月,该类案件共立案34件,审结17件,调解撤诉16件,调撤率94.1%,平均审限压缩至44天。

    一、“因人制宜” 制定调解沟通方案。组织被拆迁人与当地人民调解员、诉讼联络员、人民陪审员互动,实现沟通“接地气”,交流“掏心窝”。根据被拆迁家庭实际情况,相应调整产权置换与货币补偿方案。既着力保障基本生活,解决眼前困难,又着力改善居住条件,消除后顾之忧。

    二、“因事制宜”夯实案情调查基础。扎实开展现场调查、实地走访,准确掌握被拆迁人的住房面积、家庭成员、个人需求、特殊困难等基本信息。全面了解同地段同类型同时间其他被拆迁者的拆迁安置方案及实施情况,肯定被拆迁人合理需求,对不合理需求做到耐心疏导、释法明理。

    三、“因案制宜”整合多元化解机制。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制”,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小组,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等多元化解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从快解决。对突发的群体性拆迁案件,启动应急处理机制,逐级上报,提前介入。加大与城乡建委、国土房管、乡镇街道等部门的联动,提前组织双方沟通调解,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调对接平台解决纠纷。

    四、“因地制宜”狠抓重点区域预防。落实重点区域预防机制,以辖区内旧城改造、新城建设、工业园区为核心,签约安置现场等敏感地带为重点,依托流动车载法庭、派出法庭、便民诉讼网点,定期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实现重预防,讲政策、知法律、懂救济的宣传到位,达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与维护权益的统一。

来源:江津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