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法院建立立案登记应急处置机制

14.05.2015  12:26

      近日,江津法院出台《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应急预案》,保障立案登记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以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

      一、落实组织机构。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常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为成员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处置立案登记环节各类突发事件,并负责组织召开立案登记环节突发事件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分设信息动态组、后勤保障组、处突行动组和审务督察组四个工作组,办公室、立案一庭、法警支队和监察室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组工作。

      二、细化职责分工。立案一庭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有关规定进行立案,如遇当事人情绪激动、不听劝解等情况,则及时通知法警支队,配合做好疏导工作,积极引导其正确诉讼。法警支队负责维持诉讼服务大厅的秩序,如出现哄闹、骚乱等情形时,应迅速制止,制止无效时,可强行带离法庭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当事人因情绪激动突发疾病时,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协助病人家属做好救助工作。办公室重点收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做到及时、准确上报。监察室负责调查处理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现象。

      三、严明处置纪律。突发事件发生时,所涉各工作组应按预案要求迅速到位,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情况紧急无法及时甚至不能到岗到位的,事后需书面说明理由;因故请假,需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全体工作人员应服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配、指挥,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所涉部门应保证快速集结,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因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来源:江津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