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

04.06.2016  04:12
  在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为增强全民环保意识,普及环保法律知识,江津法院应用流动车载法庭,于2016年6月3日在江津元帅广场对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宣判前,在江津区渔政渔监船检站的指导下,11名被告人共向长江投放厚颌鲂鱼苗82500尾。经审理,法院综合考虑了被告人犯罪行为及所造成的危害等因素,同时将被告人主动修复环境的行为视为其认罪、悔罪的表现,在量刑时作为酌定情节予以考虑,当庭公开宣判,判处罗某某等11名被告人拘役两个月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四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宣判结束后,江津法院现场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播放法律法规音像资料,讲解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为群众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

  今年以来,江津法院秉承“专业化审判+修复性司法”理念,探索运用生态资源修护措施,着力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24件,均系在长江干流或一级通江支流水域采用电击方法捕鱼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共引导40余名被告人共向长江投放鱼苗50余万尾。 来源:江津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