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区法院首试“2+3大合议庭陪审制

12.04.2016  12:04
  沙区法院作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50家试点法院之一,积极探索如何提高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质量,彻底解决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近日,沙区法院首次组成五人大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重庆某饲料有限公司诉重庆市盐务管理局沙坪坝区分局、重庆市盐务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及行政复议决定案。沙区盐务分局副局长邓某出庭应诉,沙区盐务分局各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因我国盐业实行专营,且本案所涉事项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故我院行政庭根决定由两名法官以及三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审理本案,其中,人民陪审员只对案件事实认定部分享有表决权。我院先从人民陪审员库中随机抽选六人,再根据对方的时间、意愿和专业背景等因素,最终确定了三名陪审员,分别为青年人民教师、在职工程师和退休职工。开庭前,陪审员们提前浏览案卷、了解案情,承办法官向陪审员详细释明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鼓励陪审员在庭审中对事实部分积极发问,充分参与审判。

  “大合议庭陪审制”增加了人民陪审员的数量,让司法民主性更加充分。人民陪审员只负责参与事实的认定,更打消了陪审员因为专业隔阂而产生的不敢审、不敢问的心理,让法官与陪审员的权力分工更为科学。 来源:沙坪坝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