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集中清理违规广告牌 最高将处5万元罚款

09.04.2019  21:23

大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一定或多或少看到过道路两侧五花八门的广告牌。殊不知,在这些广告牌当中,有不少都是未取得户外广告位经营权的违规广告牌。在沪渝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违规设置广告牌的现象十分猖獗,既给高速公路路容路貌和路产路权造成严重损害,还造成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4月9日,高速执法部门展开行动,对沪渝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违规设置的广告牌进行集中整治,并按照计划展开拆除作业。

33块违规广告牌待清理

当天上午9点过,上游新闻记者来到沪渝高速公路(主城至涪陵段)出城方向157km+800m路段,此时重庆沪渝高速公司工作人员正配合高速公路行政执法四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此对一块违规广告牌进行拆除。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利用气焊的方式,对广告牌的铁支架进行切割,在大家的配合下,这块面积四五十平方米的广告牌被顺利放倒。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中总共涉及33块违规广告牌,在第一阶段先对9块广告牌进行拆除。“这9块广告牌都位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之内,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介绍,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根据《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由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这些广告牌没有任何批准的手续,属于违规设置。

除了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之内,在控制区之外也同样存在大量违规广告牌。为此,相关部门也将与地方市政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对这些广告牌进行拆除。

违规设置最高可处五万元罚款

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规定,对于未依法取得户外广告位经营权而设置户外广告的,可由市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责令限期拆除,处五万元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而在城市市政设施或者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五十平方米以下户外广告的,责令限期拆除,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此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代履行情形的,市政主管部门、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代为拆除,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依法代为拆除,其费用由设置者、发布者承担。

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拆除的广告牌,施工单位将会进行分解,违规广告牌的业主方可将其拉走,并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理。

上游新闻记者 王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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