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河边司法所“四措施”促辖区环境整治顺利进行

10.08.2016  18:40
  璧山区河边司法所在辖区生态文明镇的创建活动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四措施力促政府环境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法律宣传工作前置。在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司法所协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深入企业村居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张贴宣传字画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宣传。通过宣传进一步营造依法整治环境的氛围。

  二是为政府当好法律顾问。环境整治涉及到包括企业、小作坊、养殖户等在内各当事方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整治工作积极稳妥,河边司法所针对整治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积极从法律角度为政府提出意见建议,避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风险。

  三是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员环境保护法规知识的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辖区人民调解员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是积极为群众在环保纠纷案件中提供法律帮助。特别是针对饮用水源、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的案件,积极为受损群众在法律咨询诉讼等活动中提供法律帮助,从而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环保积极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