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祖相带队开展《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03.08.2018  19:16

    7月31~8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祖相带队赴巫溪、开州开展了《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谢飞,市河道站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冒着高温酷暑深入区县河道管理一线,通过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检查了《条例》修订以来2个区县在河道规划、河道保护、河道治理、河道利用和河道执法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认为《条例》修订以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条例》得到了较好的施行,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各区县落实《条例》措施上逗硬较真,有力的开展了河道管理和监督,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是《条例》有需要完善的地方,除水利外其它如通航、水染污、清淤等方面内容还很薄弱,还存在部门间协调不够等问题。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将认真梳理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

    检查中,夏祖相强调:一是要注重实施,增强河道保护意识。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切实强化《条例》实施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管河、人人爱河、人人治河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完善规划,强化河道规划约束。河道管理要综合施策,多种规划统筹衔接,强化规划约束效力,使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三是要加强监管,严处河道违法行为。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形成打击涉河违法行为有效合力,保持打击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做好明查暗访,及时查处乱挖乱采乱搭乱建等涉河违法行为。

    (稿源:市河道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