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治国理政地方谈】重庆尘肺病防治彰显民生善治

18.07.2016  17:40



7月13日,市卫计委等十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同时,重庆市将建立粉尘危害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予以曝光。

据介绍,尘肺病是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滞留而引起的疾病,典型症状为胸闷、胸痛、气短、咳嗽、全身无力,重者会丧失劳动能力。据国家卫计委统计,在所有职业病中,尘肺病约占90%,其中,95%的尘肺病患者是农民工。重庆市目前约有尘肺病患者4万人,这一数量还在上升。

扼住尘肺病蔓延势头,是打造“健康中国”的应有之义,必须抓实抓细,抓小积大。

要着力加强尘肺病源头治理。把住源头,事半功倍。作为用人单位,要落实粉尘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粉尘防治规章制度。要坚持开展工作场所粉尘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加强防尘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为员工配备合格有效的个人粉尘防护用品。要抓住国家经济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契机,强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淘汰粉尘危害严重的落后产能,依法关闭粉尘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的小矿山、小水泥、小冶金、小陶瓷、小石材加工等企业。要让粉尘危害企业黑名单制度长牙发威,对不达标企业,无论产值多大,利润多高,也要坚决足额顶格处罚,并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要把职业健康检查落到实处。健康检查是尘肺病得到有效防治的前提。针对职业健康检查率低的问题,要出台强制性措施,倒逼用人单位为接触粉尘危害的工人提供岗前、岗中和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作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采取优化流程,加强质控,上门服务等方式,为用人单位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务,努力做到应检尽检。用人单位要为工人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依法对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书面告知检查结果。对疑似尘肺病工人应当及时安排诊断,对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工人,企业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要把尘肺病医疗救治作为重中之重。由于一些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不到位,加上部分工人缺乏职业防护和维权意识,罹患尘肺病后往往得不到及时诊断、救治和赔偿。对劳动者有粉尘接触史且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符合尘肺病特征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作出尘肺病相关临床诊断。各级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针对当前尘肺病诊断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研究制订具体办法,简化诊断程序,缩短诊断时间,切实解决工人尘肺病诊断的实际困难。要按照“方便治疗、疗效可靠、价格合理、服务周到”的原则,优化尘肺病定点医疗机构设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计生部门,要按规定将尘肺病治疗药品列入各类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规范尘肺病救治工作,提高尘肺病治疗技术水平。各有关方面要形成合力,以对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使尘肺病医疗救治实现全覆盖,做到应诊尽诊,该治则治。

(来源:华龙网   2016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