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三个到位”加强聘用人员管理

12.08.2015  13:13
  南岸法院加强聘用人员灵活管理,始终“善待、爱护、关心”聘用人员,充分发挥了聘用人员的能力,更好地为法院审判工作服务。该院聘用人员120余人,主要辅助审判、执行、后勤保障等工作,针对全院聘用人员较多、较为分散的特点,“三个到位”加强聘用人员管理。

  教育要到位。一是完善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根据聘用人员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规范言行举止、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追究责任,坚持用制度来规范行为。二是完善学习教育制度。各部门定期组织聘用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廉政规定等方面的学习,部门负责人主动加强对本部门的聘用人员进行教育和引导,真正在思想上引起重视,把用人、管人和育人统一起来,提高聘用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三是抓好制度落实。院政治处、监察室认真落实好《南岸法院关于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分为“优秀”、“称职”、“不合格”,每年每月采取对各部门聘用人员进行综合测评。

  考核奖惩到位。一是建立健全聘用人员考评机制。由院政治处、监察室牵头,各部门配合,形成了每月考评各部门聘用人员的局面。制定《聘用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对每名聘用人员的岗位进行定性、定量考核,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二是采取不定期讲评。各部门负责人通过对聘用人员工作情况的总结,了解和掌握聘用人员的思想,不定期组织对聘用人员工作、作风、遵章守纪等方面的讲评,把教育管理和考核奖惩结合起来。三是建立科学的优胜劣汰用工机制。引入竞争淘汰机制,鼓励聘用人员干好岗位工作,每年评选先进;对工作不负责任、测评连续三次“不合格”的,由政治处主任予以教育和谈话;对违法违纪、工作出现严重错误的,予以开除处理。

  福利待遇到位。一是全员订立劳动用工合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法院的所有聘用人员都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做到依法用工。二是认真落实聘用人员劳动工资保障。所有聘用人员的工资数额均不能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劳动工资最低标准。三是给予适当关怀。坚持从人性化管理出发,对家庭确实困难的,院工会、妇委会、团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对评选个人先进的,发放适当的物质奖励,体现出法院对聘用人员的人文关怀。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