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法院“三举措”加大监督力度促进法院工作

26.02.2016  12:33
  2015年,綦江法院完善和落实工作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突出监督实效,有力促进了审判执行中心工作。

  一是构建阳光司法,畅通监督渠道。全面深化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5047份,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用好官方微博、高清数字法庭等信息化载体,对部分庭审过程进行微博直播、同步录音录像。用好网上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工作提供便利,落实律师执业权利各项规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举办公众开放日12次,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让群众理解司法、信赖司法。

  二是拓展陪审功能,加大监督力度。制定《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选取和使用办法》、《人民陪审员陪审补助暂行办法》等文件,完善人民陪审工作机制,提高人民陪审员待遇,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实行分类随机抽取制度,将人民陪审员按专业特长分为医疗卫生、劳动争议、工程建设、消费权益、土地权益、未成年人权益、网络信息等类别,审理相关案件时,从相应类别的人民陪审员中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等工作,为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意见、帮助事实认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04件,陪审率97.42%,切实推进司法民主,加大监督力度。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突出监督实效。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每月向区人大、区政协报送《法院工作简报》,组织代表、委员视察立案登记制改革、人民法庭建设等工作,邀请旁听庭审22件次。办理检察建议12件,合力维护司法公正。办结“院长邮箱”群众来信12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采访报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