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法院“三重三看”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

02.12.2015  09:34
  巫溪法院应用“三重三看”工作法,规范人民陪审员管理取得实效。1-11月,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03件,一审案件陪审率89.08%,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2.53%。

  一是重制度保障、看贯彻实效。制定实施《关于建立人民陪审员增补、退出机制的意见》,将增补程序与退出程序有机结合。制定了分类随机抽取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考核制度、违纪调查处理制度、参审补助制度等。规范了人事管理、审判管理、业绩管理、监督管理和经费管理。严格陪审员申请使用程序,开庭前由业务庭提交陪审员出庭申请单,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根据陪审情况填写陪审案件情况评价表,送政治处备案。

  二是重素质提升,看陪审能力。按照注重道德品行、社会阅历、群众威望、社区影响力、法律知识等选任原则。实行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增选人民陪审员40名,人民陪审员增加到69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比例达1.2:1。 实行新任陪审员宣誓就职和岗前培训,组织庭审观摩,聘请资深法官、律师对陪审员进行法律、保密知识培训等。今年以来,组织人民陪审员集中开展法律专业知识培训2次,组织参加庭审观摩39人次。

  三是重评价监督,看陪审绩效。实行政治处+业务庭的1+1管理模式,政治处为第一责任人,业务庭协助。政治处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和年度考核,包括选任免职、培训安排、日常管理,根据履职实绩和庭室意见,评定年度考核等次,优秀陪审员的表彰与奖励。业务庭负责具体使用、常规培训与日常考核,各庭室建立台帐,每月将履职情况报送政治处。陪审员参审案件实行分库分轮随机抽取办法,确保公平公正参与陪审。严格落实陪审员退出机制,对因故不能正常履职的,提请人大免去陪审员职务。今年以来,陪审员人均陪审案件8件,同比增加16%。通过评比通报表彰人民陪审员9人。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