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法院以点带面精准送达提升审判效率

16.12.2015  11:32
  针对公告送达周期较长影响审判效率,秀山法院出台《诉讼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围绕“送达难”的盲点、节点、堵点和痛点,在细节上求规范,在措施上求实效,在服务上求提升,在管理上求创新。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复合指数优化至0.4642,达到满意值,普通程序案件实际审理时间同比下降15.8天。

一是消除盲点,规范文书制式。制作格式文书,根据审判、执行和鉴定、评估三类分别制作相应的格式化文书。依照案件办理流程,对审判过程中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鉴定、评估过程中的选择鉴定、评估机构通知;执行过程中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9种常用诉讼文书制作统一格式化文书。其他法律文书按照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

  二是紧盯节点,实行集约送达。安排业务庭内勤专职送达,并及时收集相关身份证明及信息。简化送达程序,经受送达人同意的,采取简易送达,以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电子送达,并记录在案。对不能简易送达的,承办法官应制作好需送达诉讼文书一并交由办公室统一邮寄送达。严控流转时限,邮寄机构在收到诉讼文书当日内即行送达,在三日内投送三次以上未能送达且无法联系受送达人的,迟至第四日内将回执反馈法院,并注明退回理由及送达过程。

  三是清除堵点,加强直接送达。完善协助送达制度,受理案件时书面告知原告应准确提供自身、被告及第三人送达地址,并进行书面确认。原告拒绝提供的,立案庭应及时告知其不利后果,并载入笔录。加大直接送达力度,送达地址在城区内的,应直接送达;人民法庭受理的案件,原则上应直接送达,确需公告送达的,需报分管副院长审批。截至今年10月,该院公告案件数同比下降28.9%。

  四是破除痛点,归口集中管理。由办公室专人专职负责与邮寄机构协调诉讼文书送达,邮寄机构每周定期二次至法院提取邮件并送专递信封。实施台账式管理,送达邮件的交接、登记、领取及回退(含回执)分门别类造表成册,每月归档备查。建立健全救济途径,当事人对送达情况持有异议的,可举示证据证明,并要求邮递人员或法院送达工作人员接受庭前质询。 来源:秀山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