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传递司法关爱 护航花季人生
26.09.2016 14:34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织牢“保障网”,构建刑事保障体系。率先推出社区矫正“私人定制”。对判予缓刑的未成年人与社区进行无缝衔接,并针对每个未成年罪犯情况区别对待,实施 “社区矫正套餐”。率先推行“圆桌审判”。为减轻未成年人接受审判时的紧张和对抗心理,创造法庭调查和庭审教育良好氛围。2004年该院实行以“平和”为主的圆桌审判新模式。当时,刑事审判程序没有相关规定,更无成熟模式可供借鉴。率先推行“暂缓判决”。对初中学业届满且主观恶性不深的初犯偶犯又有监管条件的,给予一个考察期,考察期满后根据其表现,再决定判处执行刑、缓刑或单处罚金乃至免刑等。率先推行“未成年犯判后会见近亲属制度”。对判处实刑的未成年罪犯,判决后安排专门的会见室,让孩子与亲人进行一次深度交流。率先实施“心理干预”。针对绝大多数未成年罪犯都不同程度存在心理问题的实际,通过团市委向全社会招募二级以上心理咨询师并建立心理咨询专家库,在审判程序中让心理咨询师全程介入。率先发出首份“禁止令”。2011年5月4日,该院发出了全市法院系统针对缓刑少年的首份“禁止令”,要求判决缓刑的未成年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准脱离法定监护人在外过夜;不准进入网吧;不准与吸毒及违法犯罪人员交往。”。
二是夯实“联动营”,构建整体联动体系。与学校联动,普法预防。该院选任具有威望、有能力、有奉献精神,热心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院领导担任区关工委法制报告团副团长,推荐长期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优秀的法官作为法制报告团成员,组建了院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青年干警志愿者,定期与不定期开展 “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知识竞赛、“青少年法制讲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远离犯罪”、 “预防青少年激情犯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增强法律意识”、“漫话底线与梦想”法律知识讲座、“致学生家庭一封信”等一系列“送法进校园”普法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联动,关爱预防。该院抓好家庭教育延伸,主动在结案后就改变家庭教育方式、落实家庭教育措施等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因人而异地指导家长改善家庭教育环境,履行好监护职责,注重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及时掌握子女交友倾向,培养子女健康法律观念和为人之道。定期向家长发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醒短信,要求家长更多地陪陪孩子和关心孩子成长。积极向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在校家长发放普法书籍、典型案例汇编,邀请家长们参加南岸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积极与家长牵手,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制蓝天。与各界联动,突出预防。该院积极协调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3家单位,共同制定关爱未成年人工作制度。与区委政法委、团委、妇联、教育局、关工委等单位建立社会化帮教联席会议机制。如以“绿色网吧”为突破点,与团区委、区关工委等6部门共同发起“健康网络”倡议,联合区教委、区工商局、区公安局等 12家单位召开网吧整治暨社会监督联席会,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整顿不规范网吧和社区周边游戏室。又如在区教委、区公安局等6家单位的配合下,对辍学在家和有违法违纪行为前科的未成年人,定期进行回访。
三是保障“全覆盖”,构建法制宣传体系。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进校园”。采取“大课堂、大报告、小课堂、小主题”的形式,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宣传教育短片、法律法规讲解、节假日前讲座、庭审观摩活动、法律手册赠送、网络课堂、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行青少年普法的“模拟法庭”。利用学生寒暑假,选择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学生常发、多发的案例,组织辖区内中小学生参与“模拟法庭”。对参加庭审的学生进行庭前指导,整个庭审过程遵照实际庭审的程序进行,审判长、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法警等角色均由学生扮演。提出预防校园内伤害的“司法建议”。针对校园人身伤害赔偿案件,对体育教学、课间活动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高危地带”,积极梳理案件类型向区教育局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完善寄宿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寄宿学生安全,增设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课程,增加值班教师课间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学生矛盾。
四是拓展“延伸路”,构建帮扶教育体系。庭前摸底重教育。该院注重庭前调查“一个不放过”,在庭审前,法官首先向未成年犯及其家长、所在学校、社区或村委发放未成人调查函,对其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犯罪前后表现等基本情况做一次全面详细的调查,剖析其心理状态,分析未成年犯走向犯罪道路的原因和问题所在。针对不同未成年犯的犯罪原因、心理状态、家庭背景,采取引入心理咨询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庭前教育帮教。庭中悔过重感化。该院坚持对未成年犯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进行“情与法”的教育与感化。在庭审中,进过法官对未成年犯摸底了解之后,总结得出未成年犯心理和生理还不成熟,对社会的认同感还存在偏差,部分父母监管不到位,学校管理存在偏差,社会对留守未成年人的关注度不够,造成未成年犯走向犯罪道路。该院及时引入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辅导和教育,达到法庭教育注重感化的目的。庭后回访重延伸。该院落实判后帮教“三个不放松”。 建立了对未成年人服刑犯、缓刑犯、免除刑事处罚的回访考察制度,定期到未管所开展帮教活动,每月联合社区对“缓、管、免”的未成年犯进行督促,召开法制教育课,在教育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分析犯罪形成的原因和存在的问题,邀请区妇联和团委人员参与赠送普法小册子和案例汇编书籍,引导未成年犯走向正常的人生道路。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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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9.2016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