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法院借势普法宣传,助推执法办案

16.03.2017  19:34
  近年来,巫溪法院着眼于培育法治环境,在普法工作上革除“走过场”思维,通过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大胆创新形式、拓展载体,取得了新成效。在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同时,又有力促进执法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2016年该院结案率92.18%,特别是调解率、执行兑现率、涉诉信访化解率大幅攀升。

   一是提高认识转变法制宣传是“走过场”的旧思维。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结合日常执法办案,该院深刻认识到良好的法治环境与执法办案工作的双促进作用。多次就普法宣传的有效开展,召开党组会议研讨方案、部署工作;在制定部门及干警个人考核时将普法宣传效果纳入考核内容;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工作的人财物保障力度。分别组建了青年法官法制宣传队、巾帼法制宣传队、专业法官法制宣传队,退休法官法制宣传队。

   二是转变普法宣传只管普及法律知识的“老思路”。将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选择具有代表性、地域性的典型案件以巡回审判、集中送达等方式,大力开展以案普法活动。注重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普法宣传的地气。近日,该院民一庭就会同该县凤凰镇开展了相邻权纠纷巡回审判,在成功办理此案的同时也向周边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该院立案庭到物业纠纷的元亨国际小区进行了集中送达并适时开展法制宣传,部分当事人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

   三是转变普法工作“坐地摆摊”的旧习惯。全面拓展普法宣传载体,改变“一张嘴、一张桌”的地摊模式,构建全媒体宣传模式。组建专班工作人员,就部分有代表性或典型意义的案件进行编写,在各级主流媒体发布,以案普法。与县电视台合作开展法制宣传专栏,就法院的重大执法办案行动进行专题报道,选派法官定期到电视台法制讲堂栏目授课。开通法院官方微博、微信,适时发布法院动态信息。鼓励干警用自身行为影响身边人、身边事。2017年以来,该院已在各类主流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类文章30余篇,与县电视台联合制作法制宣传节目3期,运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100余次。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