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法院出台专门办法规范新闻发布工作

17.03.2015  14:38
  近日,酉阳法院出台专门办法规范新闻发布工作,进一步落实规范新闻发布机制,强化责任,全面落实司法公开。

  一是规范新闻发布内容。办法规定新闻发布的内容主要是围绕地方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的各项工作、院党组认为需向公众发布的法院各项工作、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案件的审判结果、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以及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二是规范新闻发布形式。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是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报会、媒体集中采写等发布新闻信息,同时还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通过网站发布新闻信息、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法院有关工作会议、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办法同时要求全年召开新闻发布工作不少于3次。

  三是规范新闻发布信息的采集程序。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途径,推进信息采集工作制度化。对于全院重大、重要事项事件的新闻信息采集与报送,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各部门案件及重要工作信息由各部门确定专人负责采集,主管领导把关后报送办公室秘书科;对于日常例行新闻发布的选题与采集,由办公室秘书科报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审核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时要求每次新闻发布会召开前由办公室秘书科按确定的选题通知各部门按预定时限报送信息。

  四是规范新闻发布的审批程序。对于涉及全院工作的新闻发布,根据院党组有关会议决议或院主要领导批示进行;对于例行的新闻发布活动,由办公室秘书科编制计划与内容,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和分管领导批准;对于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案件的新闻发布,需由院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由办公室秘书科提出意见、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把关或根据院主要领导批示进行。

  五是要求严守新闻发布工作纪律。要求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发布内容如需调整,必须重新审批。 严格新闻源统一归口制度,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法院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法院工作信息。新闻发布工作实行逐级负责制,新闻发言人未经批准授权,不得作出超出发布内容范围的解释、说明及评论。所有新闻发布会均应有文字音像资料,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整理存档。 来源:酉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