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法院周俐莎同志喜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辅导员”

22.01.2015  13:52
  2014年8月,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南岸法院周俐莎同志喜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辅导员”。

  周俐莎,一名54岁的中年女法官,在南岸法院刑事少年审判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八年,先后被评为重庆市政法系统“严打”先进工作者、“重庆市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南岸区首届平安卫士“十佳干警”称号;被重庆市高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审判业务标兵”、“调解能手”等称号。

  (一)抓住教育主阵地,共同与学校进行青少年犯罪预防。周俐莎同志通过做法制大报告、开设法制课堂、举办模拟法庭、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在学校开学及放假前后,对师生及家长们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法制教育。近五年来,她努力克服审判任务繁重和身体病痛的困难,顾不上喝水、顾不劳累、顾不上烈日当头照,每年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课,受到广大师生及社会的高度评价。为此,她被重庆市关工委推荐到其他区、县进行交流讲课。

  (二)坚持以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宗旨,深入社区进行法制宣传。近五年来,周俐莎同志坚持在暑期为辖区内的十四个街、镇所属社区学校,向孩子们及家长上法制课。积极推行青少年“模拟法庭”,使他们离校不离教,通过孩子们的自我参与、自我教育,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

  (三)与“未成年人管教所”签定帮教协议,定期送法进“监所”。周俐莎同志除了定期和不定期对判决的少年犯进行多种形式的回访考察外,还建议法院与未成年人管教所签定帮教协议,坚持每年的“五.四”青年节,为少年犯带去“节日”的问候,为此,她被少年犯称为“法官妈妈”。

  (四)配合专项活动,进行法制宣讲。为配合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周俐莎同志利用其娴熟的审判技能和长期积累的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及犯罪预防对策,在辖区内的中、小学校教师培训班,为教师们集中进行法制宣传。积极配合南岸区司法局,对辖区内的所属相关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还为辖区内被人大任命的数十名人民陪审员进行刑事诉讼法、刑法及相关司法实务中的问题等进行培训讲座。 来源:南岸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