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法院“四个注重”切实提升巡回审判实效

11.05.2015  13:04
  近年来,丰都法院在巡回审判中,更加注重案件选择、审教结合、便民利民、法律指导,2014年以来,共计开展巡回审理350件次,累计接受法制教育7000人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

  一是更加注重案件选择。针对农村地区多发的继承赡养、农林地流转、生态破坏和侵权纠纷,精心选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力求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如针对高山移民中,较为普遍的拖欠建房工程款纠纷,采取到案发地开庭的方式,向当地村民宣讲其中的法律规定,赢得了现场旁听群众的理解,帮助村社干部成功化解该类纠纷13起。

  二是更加注重审教结合。积极丰富巡回审判方式,主动在巡回审理结束后,就地开展法制授课、法制宣传等,巩固提升巡回审理效果。如在巡回审理保合镇一起农地流转纠纷后,就地组织在场80余名群众进行法制授课,讲解关于农地保护、物权变更和合同订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帮助当地村民正确认识农地流转的注意事项,实现了审理案件与法制宣传的高度结合。

  三是更加注重便民利民。针对当事人行动不便或农忙时节等特殊情况,积极采取上门调解、夜间法庭、赶集法庭等形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参与诉讼。特别是针对赡养纠纷中年老体弱的当事人,一律要求上门开庭,积极邀请亲友进行旁听,帮助化解家庭纠纷,进一步促进家庭和谐。2014年以来,共计针对25起赡养纠纷开展巡回审理,其中调解20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更加注重法律指导。巡回审理中,主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诉讼联络员、村镇干部观摩庭审,协助调解案件,以现实案例强化法律指导。2014年以来,该院利用巡回审判对乡镇、社区人民陪审员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多发纠纷如家事纠纷、邻里纠纷、林农地流转、损害赔偿等纠纷的化解能力,共指导培训700人次,效果良好。 来源:丰都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