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坡区法院“四举措”全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13.03.2015  13:20

              近年来,九龙坡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保障体系,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一是特色保护着力维权。 开辟妇女儿童维权案件绿色诉讼通道,对该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组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反家暴合议庭和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选聘熟悉妇女儿童工作的女性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严惩各种侵犯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活动,近三年来,共审理强奸、强迫卖淫、侮辱妇女、拐卖妇女儿童等案件133件,判处罪犯168人。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实施特别诉讼程序,引入“合适成年人”制度,对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案件一律分案审理。 二是巾帼建功提升素能。 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以创建工作为平台,做到抓创建、促审判、提业绩、树形象。充分发挥女干警细心、耐心、热心、关心、爱心等善做当事人工作的优势,努力化解矛盾,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和满足当事人的现实需求。其中1个部门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称号,1个部门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2个部门获“重庆市巾帼文明岗”称号。1名女法官撰写的《建立九龙坡区帮扶未成年犯联动机制》获区政法论坛比赛一等奖。 三是多元主体协调联动。 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岗”,与妇联、共青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协作共建,充分发挥维权岗化解矛盾促和谐的作用。由院妇委会成立“妇女之家”,针对妇女儿童开展“反家庭暴力”“关爱儿童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主题活动。建立驻镇法官联系制度,加强与妇联、关工委、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工会、公安机关及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近三年来,共开展维权主题活动36次,部门协调配合106次。 四是延伸服务帮扶济困。 加强对失足妇女判前帮教和判后回访,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帮助其回归社会。采取社会调查、心理辅导、犯罪记录封存等措施,以书签、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未成年人送出法官寄语,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开通“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安排专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利用妇女节、儿童节、反家暴日、重阳节、全国法治宣传日等,积极开展授课辅导、法律咨询、送法进校园、关爱帮扶、政法干警一线工作日等活动,尤其对单亲特困母亲、困难儿童、留守儿童提供物质和法律帮助,协调解决其实际困难。近三年来,帮扶特困妇女儿童200余人次。

来源:九龙坡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