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法院“四二三四”机制深化青年法官内涵式培养

17.12.2015  11:07
  近年来,梁平法院建构“四三三四”的“学、评、用、留”机制,深化青年法官内涵式培养,全面提升青年法官的综合素质。

  一是完善四项学习机制。倡导向书本学,导师共向青年学员推荐书籍191册,学员记录学习笔记每人每月15页以上,共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52页。倡导向实践学,学员撰写庭审提纲、执行方案、信息宣传文章等527篇,校核裁判文书、校对综合材料等3153份,装订案卷4679宗。倡导上挂学。主动向上级法院、县委请示汇报,组织青年人才挂职学习9人次。倡导下派学,轮流安排21人次到立案信访窗口分别进行为期1个月的实践锻炼,安排到人民法庭一线磨砺24人次;建立新进人员到乡镇见习制度,安排29人次到梁平县偏远乡镇见习工作,切实了增强青年人才的新形势下化解矛盾、了解基层的群众工作能力和实际办事能力。

  二是构建二项评查机制。建立共同指标评估体系,全面培养青年人才的综合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学员做好群众工作记录、一线磨砺日志人均120页以上,提出审判执行或司法政务管理方面的创新建议或优化方案等共计27条,导师制定年度培养计划55份,开展交心谈心、工作交流或听取学员汇报216人次。建立专项指标评估体系,结合审判业务类和司法政务类的不同岗位特点、不同能力要求、不同培养目标,系统化设置对应的专项指标。审判业务类学员积极做好庭前准备、拟定庭审提纲、制定执行或接访处突方案396份,接受审查指导撰写判决书(调解书)或庭审笔录、接访处突记录不少于1261份,接受审查指导录入案件信息、规范扫描、装订案卷材料不少于5000余件;司法政务类学员全年撰写信息宣传、调研文章、领导讲话或其他综合性材料不少于131篇,完成部门月度考核时限指标29项。

  三是完善三项人才使用机制。根据内部择优使用的原则,对能力优秀、群众认可的青年人才,提拔到中层干部岗位21人次,对专业较强、表现突出择优调整至重要岗位12人次。根据能力匹配的原则,综合考察青年人才的学习背景、知识结构、能力水平等,结合其职业规划、性格特点、兴趣爱好等,按照岗位需求与能力匹配相结合的原则,对青年人才调整岗位85人次。根据外部推荐用的原则,对专业功底扎实、综合能力过硬的青年人才,积极向上级法院、政府部门等推荐使用9人,进一步畅通了法院与检察、执法等部门之间人才交流渠道,完善了干部和人才成长机制。

  四是健全四项人才留驻机制。制定《谈话交心办法》,明确院领导、部门负责人、青年人才导师要与青年人才交心谈心,把握思想动态,消除负面情绪,各个层面的谈话交心共137人次,从思想上留住青年人才。积极向县委组织部、县编办等增设中干职数19个,择优配备给青年人才14个,在现有中干职位中,预留14%的职位空间给青年干警,在事业上留住青年人才。切实推进青年人才的交流任用,畅通青年人才的“出口关”。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推荐并被提拔任用的4人,向上级法院输送青年人才2人,在出路上留住青年人才。制定《情感促进办法》,从情感上留住青年人才,帮助解决配偶就业、生病就医等实际困难19人次,向青年人才发放困难救助金等6万余元。积极组织青年人才联谊会,帮助单身青年人才解决个人情感问题7人次,提升了青年人才的归属感。换届以来,连续举办三届“七彩天平”才艺展示活动,组织集体活动6项、个人活动9项,获奖先进个人112人次,丰富了青年人才的情感生活,拉近了法院干警之间的距离。 来源:梁平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