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法院:“四步走”办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

27.05.2015  13:53
  巫溪法院把坚持办好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作为落实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积极探索新办法,形成了意见建议办理“四步走”工作法,切实提高了办理质量。

  一是及时部署。在收到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后,及时梳理、迅速行动,明确由一把手亲自牵头,各业务条线分管领导包片负责,各责任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体系,为意见建议的顺利办理奠定组织基础。该院已出台《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强化联络工作。

  二是征求意见。坚持“走下去”“请上来”的原则,“走下去”与代表面对面交流,充分了解具体情况,准确把握提意见建议的意图,拟定落实方案;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过程中,适时将代表委员“请上来”,座谈、交流、征求意见。2015年以来,该院6位党组成员分别带领各自分管条线庭室负责人,与代表委员开展面对面活动16次,召开座谈会7次。

  三是注重回复。通过书面回复或电话回访等形式,按时给代表寄送意见建议办理回复,在寄出回复七日内与代表委员电话沟通核实收到建议办理回复与否,并及时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承办责任人进一步研究落实方案,改进措施,再次给予回复直至满意。2015年以来,该院寄出各类意见建议办理10条,收到反馈16条。

  四是适时汇报。为保证意见建议办理时效性,加大代表委员对建议督办力度,在意见建议办理过程中和办理完毕后适时召开办理工作汇报会。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汇报工作情况,积极向代表委员当面汇报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自觉接受监督。2015年以来,该院主动将执行专项行动、立案登记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向人大政协进行了汇报,向代表委员当面汇报意见建议情况15次。 来源:巫溪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