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法院“四项措施”提升司法调研工作

29.03.2016  11:30

近年来,荣昌法院不断创新调研工作思路,健全调研工作机制,努力为法院跨越式发展提供理论储备和智力支持,被市高法院评为2015年度调研工作先进法院。

一是明确思路,健全调研工作机制。 紧紧围绕市高法院调研工作重点和该院中心工作,及时调整调研工作目标,将司法体制改革、参考性案例等新内容纳入调研工作范畴,进一步完善调研评估、激励机制。健全调研工作联动机制,完善“领导垂范、全员参与”的大调研格局,力求调研工作与审判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增强调研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二是服务审判,强化调研成果转化。 推动形成“以调研促审判、以调研精审判”的良好格局。健全案例工作网络联动机制,鼓励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挖掘、打造精品案例。2015年度,该院干警撰写的典型案例先后被《人民法院报》、《行政与执行法律文件解读》等国家级刊物采用10余篇,李代琼诉李德燕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市高法院作为参考性案例在重庆法院系统予以发布。

三是拓展职能,提升司法调研影响。 扎实推进司法建议工作,扩大法院工作的社会影响力。2015年发出的8件司法建议“件件有回音”,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同时,提炼法院工作经验,形成调研成果。将该院探索并推行多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经验编撰成近100万字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多重维度》一书,由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公开发行,并成功承办了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审判杂志社主办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与构建暨走进荣昌法院”论坛,与来自全国各地的法院同仁、高校学者、律师进行广泛交流,进一步扩大了该院在全国的影响力。

四是锤炼队伍,打造优质调研团队。 抓好专、兼职调研队伍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一支“能办案、喜钻研、善创作”的优质调研团队。2015年度,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调研培训30余次,参加培训2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理论研究和写作能力,充分发挥了调研骨干的主力军作用。

来源:荣昌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