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法院:多举措开展便民诉讼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21.10.2015  11:45
  近年来,铜梁法院始终坚持从方便当事人诉讼入手,不断拓展为民途径、努力完善各项为民措施,积极创新巡回法庭进社区、人民调解进法院等高效、便捷的便民举措,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巡回审判,矛盾化解法制宣传在基层。抽调审判骨干组成巡回审判庭,依托庭、站、点、员便民诉讼网络,走出法院进社区,并明确巡回审判庭任务是:指导民调、法制宣传和巡回办案。巡回法官适时参加基层司法所例会,直接与各调解委员会成员交流、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答疑工作,及时解决民调人员遇到的需要法院解决的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采取定期讲座、法律咨询、案例展板等不同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活动;就地巡回办案,对群众发生的纠纷根据当事人意愿进行调解,对当事人已经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要求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进行法律确认。去年来,巡回审判庭到各调解委员会指导人员调解员调解纠纷399件,直接调解纠纷163件,按当事人要求出具调解书29件,解答法律咨询1621人次,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会29场次,参与群众2万余人,及时处理有群体上访苗头事件5起,涉300余人。

  建立速裁机制,公正高效办理案件减轻诉累。优化审判资源,充实审判力量,推出便民速裁机制,将3名办理经验老法官组成速裁办案工作组,针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保障司法公正前提下,适用比简易程序更为简单的方式进行审理。办案过程中简化当事人的证据交换手续;简化庭审笔录;简化裁判文书制作,适用速裁方式审理的案件,原则上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一次开庭、本月审结,最大限度地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今年前9个月,采用速裁模式审结案件483件,速裁法官人均结案161件,结案周期同比缩短37%,案件审理周期大幅下降,审判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最短时间内解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和谐稳定。

  擦亮服务窗口,不断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功能。坚持“进院有人迎,材料有人接,咨询有人答,找人有引导,困难有人帮”服务理念,拓展便民范围。建立导诉制度,导诉员对来院当事人提供承办人联系电话,帮助其主动与承办人取得联系引导服务。针对怎样立案等程序问题,为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帮助确有困难当事人复印、代交诉讼费、指导书写诉讼材料等;开展上门、预约立案,为辖区内行动不便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预约立案服务;搭建“三大平台”完善电子查案服务,通过电子触摸屏,将案件流程、执行案件、裁判文书信息查询全部公开,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便利的案件查询服务;增设便民设施,为解决当事人在法院缴费难问题,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银行网点,直接办理收取诉讼费用的业务。为方便当事人书写诉讼材料,在诉讼服务窗口配备签字笔、老花镜、简便药箱等,方便当事人诉讼。

  人民调解进法院,将群众纷争平复于诉讼前。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司法局指派司法所法律工作者常驻工作室工作,法院立案接待人员对前来法院诉讼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民事案件,告知当事人可以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同意的,暂缓立案,引导至人民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工作室对前来要求诉前调解当事人,即刻审查相关材料,进行调解,并做好相关记录和立卷。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调解成功,当事人不愿继续进行调解的,告知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对诉前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确认的,法院立案后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人民调解工作室建成以来,共调处各类纠纷396件,其中双方表示不再诉讼236件;经过宣讲法律、告知当事人到其他部门解决141件;经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19件。 来源:铜梁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