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法院多措并举打造“三型”人民法庭

01.12.2015  14:38
  近年来,黔江区法院始终坚持坚持“高位求稳、高位求进”,及时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扎实推进“三型法庭”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打造“服务型”人民法庭。

  构建“多层次”诉讼服务网络。在人民法庭中设立巡回审判点,“一站式”提供多层次的诉讼服务;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畅通“多渠道”诉求表达平台。建立了法庭法官联系村社制度,通过案后回访、发放联系卡、QQ群、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听取当事人意见,深入把握群众诉求;法庭法官主动带案下访,上门提供司法服务,对有信访苗头或不稳定因素的当事人主动约访、约谈和疏导。

  二是全监督、全透明、全过程打造“阳光型”人民法庭。

  审判流程“全监督”。对于社会影响大、各界关注度高的案件倾听群众心声,从立案、审判到执行全程接受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审理、执行听证或个案监督;同时将审判人员的基本情况、通讯方式和廉政建设情况定期公示在《法庭公开栏》上,坚持所有裁判文书一律上网,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庭审过程“全透明”。坚持除依法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其余所有案件全部公开审判、公开宣判;对于已建成的5个法庭全部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让庭审在阳光下运行;调解贯穿“全过程”。各人民法庭结合自身实际和案件特点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前、审中和审后全过程,注重从释法明理、审后答疑、家庭亲情和邻里关系出发,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

  三是更有效、更科学、更强化打造“效能型”人民法庭。

  职能发挥“更有效”。院党组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工作方针,把司法为民的触角向社会延伸,将化解社会矛盾的关口前移,各法庭积极发挥人民法院联系群众、沟通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与“纽带”职能,充分发挥助推辖区平安建设的“排头兵”和“前沿阵地”作用;工作机制“更科学”。规范了《法庭干警驻庭工作制度》,要求正常工作日内法庭干警必须在法庭办公场所或在辖区内巡回审理案件,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法庭必须有人值班,审判人员每天24小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规范了《法庭干警司法礼仪制度》,要求规范着装、用语文明、行为严谨、倡导新风等;保障能力“更强化”。坚持资源向法庭一线倾斜,加强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和办案业务用车,开通互联网和法院专网,提升了警务保障能力。在全院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及时向法庭补充了新鲜血液,5名法庭庭长全部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优先解决了相应的职级待遇。 来源:黔江区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